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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的“女儿国”:纳西族

作者:不详来源:网络2011-04-18
最后的“女儿国”:纳西族

纳西族是古老羌人的一支,曾辗转南迁至川西南、滇西北一带生活,现在主要聚居在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,有30万人。

纳西人的婚姻家庭生活,直到今天仍保留着母系制遗俗,是地球上最后的“女儿国”,以自称为“摩梭人”的云南永宁县纳西族人最具典型性。在“摩梭人”的家庭结构中,妇女地位显赫,家长由辈分高的妇女担任,掌管全家的生产、生活,她还是家庭宗教祭祀活动的主持人。家庭的血统世系按母系计算,财产也依母系原则继承。与这种母系家庭相适应的婚姻制度,被称为“阿注婚”。

“阿注”意为“朋友”、“伴侣”。这种婚姻的主要特点是:男不娶、女不嫁。纳西青年一般在18岁左右即可自由建立“阿注”关系。凡属不同母系血缘的青年男女在劳动或节庆等场合互相中意以后,就预约时间、暗号。男方如约去女方处,并脱下鞋子放在门口,表示该屋已有男人。有人称此为“翻木楼子”,即临时“阿注”。有的随感情加深而实行公开走婚。由于他们分别在两个家庭里生产、生活,所以男子要在夜幕降临后才去女家访宿,次日清晨又匆匆返回母家。

男女建立“阿注”关系的时间,长的几年、几十年,短的只有一两年,或者更短,甚至是临时、偶然的结合。纳西人青年时期大多结交短期“阿注”。随着年龄的增长,“阿注”关系逐步稳定下来,多数有长期的、固定的“阿注”,同时还结交临时“阿注”,也有少数人一生只有一个长期“阿注”的。同居所生的子女,姓母亲姓氏,并归母亲家庭抚养,舅舅们承担起教养其姐妹们的子女的责任,尽“父亲”的义务。由于这种婚姻家庭没有经济等方面的必然联系,所以男女双方的离异十分自由,而离异的主动权往往掌握在女性手里。只要女方拒绝男子来访或男子停止访宿,女方把男方的物品搬出去,男方便知趣地离开,而很少发生纠缠、争斗,“阿注婚”便宣告结束。

我们从纳西人的“阿注婚”中不难感受到其先民们纯朴的感情,古老的人际关系如同遗传密码一样稳定在婚姻风俗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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